经五莲县人民政府批准,五莲县国土资源局(挂牌人)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(幅)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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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 |
土地位置 |
土地面积(m2) |
土地用途 |
规划指标要求 |
投资 额(万元) |
出让年限(年) |
竞买保证 金 (万元) |
挂牌起始价 (万元) |
增价幅度(万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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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积率 |
建筑密度 |
绿化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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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块1 |
五莲县城区县城解放路172号 |
7467 |
轻工类 |
0.6-1.1 |
35-40% |
10-15% |
1000 |
50年 |
70 |
210 |
5 |
二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,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,均可申请参加,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,也可以联合申请。
三、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四、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见挂牌出让文件,申请人可于2007年11月12日至2007年12月1日,到五莲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。
五、申请人可于2007年11月12日至2007年12月1日,到五莲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。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1日16:00时。经审查,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,具备申请条件的,我局将在2007年12月2日8: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。
六、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五莲县国土资源局;挂牌时间:2007年12月2日8:00时至2007年12月11日9:00时。
七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: 1、2007-2-1号地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拆迁补偿费共计675.4576万元,该费用须由竞得方于成交之日起一周内支付给原房产所有权人。 2、挂牌时间截止时,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,转入现场竞价,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。
八、挂牌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。
九、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:联系地址:五莲县国土资源局(县城文化路11号)联系电话:0633-5216487 开户单位: 五莲县国土资源局
开 户 行: 日照市商业银行五莲支行
帐 号: 201110000155
五莲县国土资源局
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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